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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

黃金是否需要專責監管機構?

Ronald Leung 探討黃金由儲備資產再度走向潛在交易媒介時,是否需要專責監管機構。

梁衞晉 / LinkedIn

內容摘要

Ronald Leung 探討黃金由儲備資產再度走向潛在交易媒介時,是否需要專責監管機構。

以下轉載 Ronald Leung 於原刊日期發表的評論。觀點、邀請及產品資料反映發表當時的情況,並不構成投資建議、要約、回報保證,亦不代表產品目前可供使用。

Ronald 的分享

黃金曾經是貨幣。在金本位制度下,一美元與固定重量的黃金掛鈎。

金本位制度結束後,黃金成為我們持有的資產,而不是用來支付的貨幣。

這種情況或正在改變。歐洲中央銀行指出,各國央行儲備中的黃金價值約三十年來首次超越美國國債。部分原因是金價上升,但世界黃金協會的數據亦顯示,各國央行去年共購入 863 噸黃金。

香港、新加坡及泰國均設有專責處理黃金監管的職能。許多地區則沒有,只透過反洗錢規則檢視黃金交易。

當黃金只存放在金庫時,這樣的安排已經足夠。

若黃金再次成為交易媒介,我們是否需要一個專責監管機構監督?

我的答案是:需要。

利益披露:Esperanza 經營代幣化黃金業務。讓我們翻開法例,每週帶來新的解析。